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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充分激活农村要素资源
发布日期:2017-10-16 浏览次数: 字号:[ ]

[编者按]? 农村“三变”改革,是农村产权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一项重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机制创新,其主要内容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核心是实行“股份制合作”,让农民拥有股份,打造“股份农民”,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实现“耕者有其股”。推进“三变”改革对破解当前“三农”发展瓶颈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子落而满盘活”的重大效应,对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增强脱贫稳定性、激活农村要素资源、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期就农村“三变”改革有关内容予以编发,供参阅。

◎农村“三变”改革的内涵

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变”改革发端于贵州省六盘水市。自2014年以来,六盘水市在扶贫攻坚中探索推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新路,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已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国农村发展提供了样板示范。“三变”改革不仅写入了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还被评为中国“三农”十大创新榜样,成为全国扶贫攻坚的一个样本。

推进资源变资产,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围绕盘活农村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资源要素,以集体土地、森林、草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自然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可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以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产权等进行核查清理、登记备案、评估认定,以股权形式入股经营主体,使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拥有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法人经济实体的股权,按股权比例获得收益,让农村分散闲置的资源活起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推进资金变股金,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农村财政资金具有项目多、额度小、一次性等特点,导致财政资金无规模、财政投入效益低、财政支持不可持续等问题。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生产类发展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发展资金等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户的股金,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按照集中投入、产业带动、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方式,集中投入到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形成股权,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提高资金的集中度和使用效益,形成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推进农民变股东,让增收的渠道多起来。传统的租赁关系难以将经营主体与分散农户紧密联系起来,农户缺乏参与现代农业经营的积极性。积极推动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等入股经营主体,改变了主要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方式,既让经营主体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又让入股农户通过以承包地入股成为合作社、企业和家庭农场的股东,实现在家门口就业,由过去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促进农户与经营主体“联产联业”“联股联心”,推进共建共享发展,有效增加了农民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培育了一大批职业农民。

农村“三变”改革,是农村产权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一项重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机制创新,其主要内容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核心是实行“股份制合作”,让农民拥有股份,打造“股份农民”,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实现“耕者有其股”。

◎“三变”改革主要实现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该模式的特点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农民参与的门槛低,农民可通过土地入股和从事种植劳动获得工作收入,而贫困人口拥有的主要资源就是土地和劳动力,因而能参与分享;二是针对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的形势,有效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三是发挥了农民自身的主动性,由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

“政府+金融机构+农户”模式。该模式的特点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为贫困户这一弱势群体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提供机会,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势头良好,尤其在县域及其以下区域农商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效益远高于其他行业,如果没有政府介入,贫困户无法入股农商行获取股份收益;二是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对于缺乏劳动技能,老、弱、病、残等自身发展能力低下的人群,一次性发放扶贫资金只能解一时之需。

异地置业模式。对居住在不具备脱贫条件的无资金、无技术的“两无”人员,把各类财政资金整合起来,“变”为“两无”人员持有的股金,异地入股到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异地优势产业中占有股份、获得收益、从而实现脱贫。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解决生态环境恶劣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该模式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一是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在确定产业项目和资金投入等方面起到主要作用;二是将分散的财政资金进行有效整合,提高了利用率,改变了以往直接将财政资金发到农户手中的输血式扶贫方式,实现了农户的可持续增收;三是充分发挥企业熟悉市场、掌握技术的优势。

?????? “三变”改革的创新意义

?“三变”发展模式的创新意义并不止于扶贫,对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

首先,“三变”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三变”改革是新时期通过股份制这一市场取向的经营参与方式,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经营权及农民其他可经营性资产让渡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此来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其他经营性资产的有效利用,弥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得充分,“统”得不够的弊端,突破了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限制,通过把分散的资源、资金、农民“聚集”起来,为规模化经营提供可能,实现了农户与经营主体的双赢:对规模经营主体而言,按照农户持有股份向其分配收益,而不需向其支付土地租金,可以在不增加农业经营成本的情况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入股农户而言,通过以承包地入股规模经营主体,并在主体内部劳动就业,使其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可以有效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实现农户与规模经营主体“联产联业”、“联股联心”。实践证明,“三变”这一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比土地流转更具机制上的灵活性、优越性和可持续性,是一种更有效的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

其次,“三变”改革是始终坚持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措施。“三变”改革通过市场契约将农业生产中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进一步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三变”改革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及交易监督机制,保障了农村产权交易运行的规范性和公开性;同时鼓励和支持按市场化方式组建农村产权及其他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在农村产权评估市场建立初期,通过政府补贴及民营评估机构行业准入条件的降低等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评估机构进入农村产权评估市场。这一系列举措都从根本上促进了农村产权交易的市场化建设,培育和发展了能够实现生产与市场有效衔接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和农业经营方式。

再次,“三变”改革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三变”改革紧紧围绕着农村发展、企业增效、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五大主题,提高了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服务能力。通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强化了党领导的物质支撑力,提升了基层党组织对经济的调控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同时也更好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变”既增加了农民收入,也增强了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了群众对党的信任度,夯实了党的群众基础。

◎“三变”改革的操作流程及关键环节

农村“三变”改革的操作流程一般为:

1.股权股值的明确。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对用于入股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含净资产),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价值确定为合理有效价值;对允许用于入股的各级各类财政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作出决定,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量化到村集体或农民的入股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2.开展股权公示。股权股值确定后,乡镇和村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3.确定合作对象。村集体的合作对象按照需求选择承接经营主体、合作方式和合作项目,进行合作,并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会议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农民选择的入股方式与合作对象,由农民自行决定。

4.建立股份合作。村集体、农民及承接经营主体相互之间按照股权设置和量化的要求,协商一致,确定合作项目、合作方式、合作股值、股份、股比及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股份合作。

5.签订合作合同。合作双方当事人按协商内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依法签订合同,进行司法公正,依照合同适时兑现收益分配。

6.加强过程监管。对合约入股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财政资金、农民入股的资源资产、资金及其合同内容、经营过程、分配方案,一方面要定期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农民群众和新闻各界的全程监督,增强农民的知晓率和透明度。?

推进“三变”改革,需要抓好以下关键环节:

一是抓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抓好“三变”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抓好该项目工作的核心是确权,重点是登记,关键在权属调查。

二是建立融资担保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探索建立主办银行制度等新型银企合作方式,发挥更深层次的政策合力作用,充分利用好各种贴息政策,并积极探索实施更为优惠和门槛更低的金融创新产品。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三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和完善股权、股金监管机制,加大对经营主体的财务和运营监管,规范其财务和资金管理,将改革形成的股权和收益纳入“三资”监管系统;加强民主管理,扩大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防范权益缺失的风险。?

四是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建立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经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议。建立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确保村集体和农民履行股东的职责、行使股东的权力、参与重大的决策。

◎甘肃“三变”改革推进会主要精神

甘肃省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工作会议于9月25日召开。省长唐仁健对全省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抓好确权这个前提。加快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存量,分清变量,做实确权,特别是要做好成员界定和折股量化,坚持对贫困户进行优先确权。

二要抓好产业这个基础。各地要精选与本地资源相配套、具有市场前景和开发潜力的特色主导产业,坚持适度规模、适度竞争,抓特色、抓规模、抓长期,通过“三变”这个“点金术”,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三要抓好主体这个龙头。采取“壮大一批、引进一批、新建一批”的办法,探索“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和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四要抓好入股这个核心。研究制定规范合同样本、资源资金折股量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组建农村产权及其他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完善产权交易规则和流程,建立股权收益分配和分红机制、股权退出机制、备案制度,做到可操作、可交易、可进出,让大家规范入股、放心入股。

五要抓好融资这个支撑。建立融资平台,探索财政资金股权化,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试点,创新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投入机制,激活放大资金使用效应。

会议要求,要坚决守住政策和生态底线,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转变为建设用地,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环境、不利于长远发展的项目。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允许“插花”,暂不具备入股条件或不愿意入股的,可以不入。要做到循序渐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第一年每个市州至少选1-2个县区先行推进,第二年原则上全面推开,第三年完善巩固,争取尽早让大多数地方享受到“三变”改革的红利。要严格防范生产经营风险、资金安全风险、权益缺失风险,维护农民、村集体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对我市开展“三变”改革的对策建议

在农村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有益探索和实践,是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一个重要举措。当前最为关键的是如何去推动“三变”改革落地生根、抓实见效。

一要突出政府主导作用,正确把握改革方向。“三变”改革,是转变当前“三农”发展模式的一项新改革,对必须由政府主导推动。“三变”改革中,基层政府应加强对“三变”改革的研究引导和全程监督管理,从制度上为“三变”改革把好方向。应统筹做好项目选择、产业规划、资源配置、资金整合、政策保障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采取“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综合设置”的办法,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和流程,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确保产权交易规范透明运行。改革要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市场契约将农业生产中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二要发展多种经营形式,积极培育改革主体。推进“三变”改革,有没有好的经营主体来承接特别关键,经营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农户参与“三变”的权益能否得到持续有效保障。要积极引进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三变”改革,大力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积极开发经营农村集体资源和集体资产,鼓励和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将农村集体资源和资产转化为新型经营主体的股份,从而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的经济实力,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农民、村集体多方共赢。

三要充分发挥特色优势,着力丰富改革内涵。农村的可变资源除承包土地等固定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等可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外,还有旅游、山地等自然性资源资产和技术技艺、民俗文化等无形资源资产,应将“三变”改革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与特色产业发展、小城镇建设、小康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旅游、易地扶贫搬迁等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当地的特色资源优势,深入推进“三变+特色产业”“三变+乡村旅游”“三变+特色文化”“三变+电商服务”等新路径,拓展丰富“三变”改革的领域、内容和形式,走符合本地实际的“三变”改革路子。

四要把握好关键环节,切实强化风险防控。抓好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确权颁证将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彻底厘清,为农村集体和农户各项资产的资本化提供法律保障。高度重视“三变”改革中的风险防控和农民利益保护问题,建立“三变”管理监督制度、收益分配制度、退出机制和应急机制,始终坚持“土地共有性质不改变、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四个原则,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的基本收益。探索设立政府性风险补偿保障金、农业经营主体风险保证金,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强“三变”承接主体的抗市场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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